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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提到距離預定開幕的日子還有一週時,發生了一件讓人啞口無言的事件,而這經驗真的非常寶貴,既然GIDER已經發生過,就希望看過GIDER這篇文章的朋友能小心處理類似的狀況。

首先這是GIDER第一次承租店面,因此經驗是真的不足,事情是這樣的~此店面一整間大店面另外隔出來的一個小空間,所以GIDER的房東其實就是所謂的二房東,他向大房東承租了整間店面之後再將這個空間轉租給GIDER,而我與二房東一次簽訂為期2年的租約,而以邏輯上來說二房東與大房東的租約應該會超過我們這兩年才是吧!但這次的經驗才讓GIDER瞭解,在社會上打滾沒有所謂的邏輯,白紙黑字看清楚才是事實。因為開幕前一週時,在GIDER內部幾乎裝潢完成時,二房東突然走進店裡來告訴我,他與大房東的租約再過兩個禮拜就到期結束了,而大房東要把整間店面收回,當然也包含GIDER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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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說,當下我聽完只覺得二房東先生,你在跟我開玩笑的吧!我還笑笑的跟二房東說:不會這樣的吧!二房東先生才告訴我,他原本也想跟大房東續約,但是大房東就是不肯續約,所以他也沒辦法。其實現在回想真的很好笑,因為我真的還問了說:所以這是真的事情,兩個禮拜後我也要搬走的意思嗎?二房東說:目前的狀況就是這樣沒錯,然後叫我準備處理一下。當晚我待在店裡放空了好久,心想不是下禮拜都要開幕了,怎麼會這樣。但事情既然已經發生,總是該想想要怎麼處理後續的問題,我們也沒太多時間可以猶豫,重點至少是當初承租時付出的押金及第一個月租金是最起碼要拿回來的,另外就是整間店的裝潢設備費用,這該好好跟二房東輕算一下。於是過了兩天之後,我把資料收集齊全時,我與二房東約了個時間要把這件事情好好談一談。當然二房東自知理虧,因此在押金及租金部分是沒有疑慮的要退還,但在裝潢設備部分,二房東就希望我也能部份吸收。講到這我就快暈了,什麼還要我部分吸收,這時社會的險惡就可以看得清楚,二房東說:他說我也算有疏忽,我也知道他是二房東,是我自己也沒注意它與大房東之間的部分,所以才要我也部份吸收。人客啊!你們聽得下去嗎?雖然事實上或許真的是我也疏忽了,但當下我怎可能接受的了。於是在這部分沒有結論下有點是不歡而散,另外改約了兩天後再討論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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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兩天再碰面時,二房東這次就不是單槍匹馬來了,也不知他去哪找來的OOXX,一行人3.4個,除了他以外另外的號稱是他的好朋友,但看來就是來者不善,這次二房東就不出聲了,他的好朋友們就加加減減的語帶威脅說:小老弟啊!人生日子還很長,他朋友(二房東)也不願意這樣,所以就裝潢那部分的金額就打個折吧!大家應該都知道這是什麼場面了,對我而言,我只覺得我是在演古惑仔電影還是電視劇嗎?這時我出去打了通電話給家中長輩,告知一下現在的這個局面。而我原本想要的作法是那就來走法律途徑吧!但長輩們給了我二個選擇,一是就接受算了,在另闢戰場(店面),二是如果不接受要跟他們搞下去,那GIDER就別做了。這時我聽完真的很悶,總覺得為什麼在這時候連自己家人都不支持我。但當下為了要讓GIDER繼續下去,我回去之後原則上就妥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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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當晚,我自己一個人開始動手把當初自己做出來的GIDER在3個小時內自己親手拆了個精光,這時心情真的很複雜,甚至找不出形容詞來形容。於是當時的GIDER就.........沒了。而現在事過境遷之後來回想,當初我很不諒解的地方,卻讓發現這可能就是長輩們可取的經驗,我的重點是要做出GIDER,堵那一口氣把浪費時間在那些狗屁倒灶的事上是很不值得。所以各位朋友,如果您也正準備創業,也要承租店面,以上小弟的經驗就讓您可以參考一下,如果是和二房東合作的話,務必請他出示與大房東之間的租約,眼見為憑,而當務之急也就只好加緊腳步趕快尋找下一個GIDER的落腳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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